第八届“海伦杯”浙江省少儿钢琴比赛章程
2015-01-11
一、大赛宗旨
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音乐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,展示我省青少年的艺术风采,给学生、教师提供相互交流、相互学习的平台,让更多学生实现自己的艺术梦想;让更多家庭享受音乐艺术带来的快乐。
二、组织领导机构:
主办单位(比赛组委会单位):
浙江省文化馆
浙江省文化厅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办公室
上海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
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
中国 •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
评审委员会:上海音乐学院专家
三、比赛活动范围、对象
浙江省4-12周岁钢琴业余爱好者。
四、比赛内容、形式和流程
本次钢琴比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。初赛由浙江十二个分赛场(杭州、绍兴、嘉兴、湖州、宁波、舟山、金华、衢州、台州、温州、丽水、义乌)根据组委会要求自行举办。
复赛按地区分四个赛场进行:第一分赛场:杭州、绍兴、嘉兴、湖州。第二分赛场:宁波、舟山。第三分赛场:台州、温州、丽水。第四分赛场:金华、义乌、衢州。决赛定于2012年10月在杭州举行,比赛分三个年龄组,分别为A组(4-6周岁)、B组(7-9周岁)、C组(10-12周岁)。
五、比赛演奏要求及评审标准
(1)选手演奏时必须背谱。
(2)各组选手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向上跳组比赛,但不得超龄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。
(3)演奏曲目顺序自定,除标有D.C记号外,一律不反复。
(4)复赛、决赛可重复演奏同一套曲目。
(5)如发现作弊现象,组委会有权取消选手比赛资格。
(6)评委将按照选手实际演奏状态予以评判,评委决定是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。
(7)评委可以要求选手在任意段落结束,不影响选手比赛成绩。
六、初赛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
1、报名要求
●网上统一报名,报名时间:即日—2012年7月30日截止,初赛于2012年8月进行,具体以各地承办单位公布时间为准。
●报名表网上另附
2、注意事项
●初赛报名选手联系方式须正确,以便各地承办单位联系参赛事宜。
●本次初赛各地只限一轮。凡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就近报名参加地区赛。不可跨区域参加比赛。
●初赛场工作说明
(1)各地初赛场的比赛时间、赛事各地自行拟定。
(2)初赛场比赛期间大赛组委会至少委派1-2名专业评委参加评判。
3、各组参赛曲目要求:自选曲目一首。
七、复赛事项
十一个初赛场分三个年龄组,各地区三个年龄组初赛总名额的三分之一为复赛名额,参加四个分赛场的比赛。
1、网上公布参加复赛名单
2、复赛时间:2012年9月,钢琴评委由大赛组委会委派。
4、复赛选手参赛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一份,报名费200/人。
5、各组参赛曲目要求:
练习曲一首,乐曲一首,可参照决赛规定曲目。
八、决赛事项
1、决赛资格
网上公布参加决赛名单。
2、决赛时间:2012年10月
3、决赛申报
由各地分赛场将各组参赛选手资料在2012年10月15日前分别上报大赛组委会,经大赛组委会审议后向选手发放参加决赛通知,选手家长填发表报名,决赛选手参加决赛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一份,1寸或2寸照片2张,逾期未能申报者按照弃权处理。
4、奖项设置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金若干。
(1)一等奖A、B、C组各1名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学金若干。
(2)二等奖A、B、C组各2名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学金若干。
(3)三等奖A、B、 C组各3名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学金若干。
(4)优秀奖A、B、 C组各若干名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。
(5)优秀辅导奖A、B、C组各1名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。
(6)组织奖若干名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。
5、各组参赛曲目要求
(1)A组(4—6周岁)
①规定曲目: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考级教材或其他考级机构正式出版的教材3级以上练习曲任选一首;
②自选曲目:乐曲一首,中外不限。
(2)B组(7-9周岁)
①规定曲目: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考级教材或其他考级机构正式出版的教材5级以上练习曲任选一首;
②古典奏鸣曲或小奏鸣曲中快板一个乐章
③自选曲目:乐曲一首,中外不限。
(3)C组(10—12周岁)
①规定曲目: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考级教材或其他考级机构正式出版的教材7级以上练习曲一首;
②古典奏鸣曲或小奏鸣曲中快板一个乐章
③自选曲目:乐曲一首,中外不限。
九、参赛选手交通、食宿等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各地如需要增加人员观摩比赛,请提前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,以便安排观摩坐席。
十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文化馆社会文化艺术考级办公室,地址:杭州市武林路71号,联系电话:0571-87029497, 传真:0571-87028416,联系人:陆明霞、汤溢。
十一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
"海伦"杯第八届浙江省少儿钢琴比赛
大赛组委会
二 0 一二年六月